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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县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市医保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落实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明确了大病保险向困难人群倾斜的相关政策,为困难群众提供更有力的医疗保障。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围绕提高困难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和提升困难人员的服务可及度两个方面,主要包括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由2万元降到1万元;提高大病保险支付比例5个百分点,由60%提高到65%;取消建档立卡人员的大病保险支付封顶线。 此外,为主动做好对困难人员服务工作,庆元县还通过统筹医保经办资源和优化医保结算系统,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一窗受理、一站结算、一次办结,不再需要困难人员跑腿填单。同时,健全医保政策,实行统一经办服务标准、统一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服务协议范本,实现医保服务和管理的同质化和一体化。 “这个政策是实现精准扶贫的有效手段,能够尽可能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以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叶青说。 据了解,此次大病保险政策倾斜受益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庆元县约1.3万困难群众可享受该政策。自9月30日该政策执行后,截至目前,已享受到该政策调整福利的困难群众约有284人,大病保险支出92428.75元,为困难人群节省了7109.9元,有效减轻了贫困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来源:庆元网) |